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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充新现象严重 2015年全国274批进口旧机电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0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290
核心提示:国家质检总局在京发布《2015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5年在检验监管过程中,全国有130738.96万美

国家质检总局在京发布《2015年度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5年在检验监管过程中,全国有130738.96万美元的旧产品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整改合格;有944.60万美元的产品因以旧充新等问题被责令销毁或出具相关通知书由海关退运。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孙文康表示,在检验监管过程中“以旧充新”的情况还时有发生。部分首次进口设备企业对旧机电产品的定义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相关规定不了解,客观上造成了以旧充新。此外,由于部分企业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导致旧机电产品维护、使用不当,从而存在安全风险。

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状况引起关注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旧机电产品的进口量越来越大。进口旧机电产品作为工业基础装备中的一部分,在不同时期为弥补国内相关技术和设备的空白、推动我国工业产业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但是进口旧机电产品也存在着与我国现行有关产品安全、卫生的技术法规不符的情况,同时进口过程中个别商人将一些对环境存在高污染、对人类生命安全和健康存在高危害的产品输入国内,不仅污染环境,危及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以及生产安全,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孙文康表示,为此,质检总局与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多部门联合,对不同的旧机电产品采取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允许进口等不同的管理措施;同时,为加强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监督管理,质检总局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章,逐步建立和完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制度。此外,为落实国务院减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的要求,质检总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发〔2014〕50号决定的要求,取消了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行政审批。

据了解,质检总局自2002年起,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建立了以“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后续监管”四个环节为基础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有效保证了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现阶段,我国引进旧机电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安全状况不断改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274批进口旧机电不合格

白皮书通报了2015年度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方面的统计数据和信息,以及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检验检疫部门共实施进口旧机电到货检验52150批,涉及金额435377.73万美元。最终检验不合格274批、涉及金额489.57万美元,占金额的0.11%。共有130738.96万美元的旧产品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整改合格;有944.60万美元的产品因以旧充新等问题被责令销毁或出具相关通知书由海关退运。

旧机电产品涉及的种类包括:机械设备、电气、电子产品以及仪器仪表等。

白皮书指出,2015年检验发现的进口旧机电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机械电气安全问题和卫生环保不合格问题。其中,机械电气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例如,机械危险部位无防护装置;安全防护功能失效;压力系统无失压保护措施及报警装置;可接触到的部分存在易伤人的锐角、利棱等。

在旧机电产品卫生环保方面,卫生环保不合格问题时有发生,如旧生产设备未进行卫生除污,夹带加工碎屑、油污、切削残液等;遗留改装翻新产生的废弃物、夹带旧生活用品、生活垃圾等;检出禁用物,如制冷剂中使用禁用的氯氟烃物质。

此外进口旧机电产品还存在品质缺陷问题。例如,产品标志标识缺失、生锈、脱漆、污垢、划伤等;因其制造年限较久,性能不能达到行业当前生产要求等。

孙文康表示,2016年质检总局仍将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方针,加强进口旧机电产品能源效率的研究,将一些高能耗、低效率的旧机电设备或将国外旧的高能耗的生产线拒于国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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